百万“号头费”骗局 □ 本报记者 范天娇 “包能买到,买不到全额退款。”对于想要“打新”的购房者来说,这样的“号头费”广告可能并不陌生。《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获悉,当地警方破获了一起虚构房源骗取“号头费”案件,共有11人被骗取220余万元。 6月15日21时许,包河分局责任区刑警二队接到钱某报警称,他被房产中介方某骗了20万元的“号头费”。 所谓“号头费”,是指购房者在合同价之外必须额外支付一笔费用,才能获得从这些楼盘购房的资格。令人惊讶的是,钱某本身也是从事中介工作,与方某还是同行。 “他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一家热门楼盘的房源,我正好有客户想要买这套房子,我就问他能不能安排。”钱某说,方某答应得很干脆,提出要交20万元的“号头费”。经协商,两人约定先交两万元订金。 按照方某原先的说法,6月12日晚上就可以签购房合同。但是当天在签订合同之前,方某又提出,要把剩余的18万元转给他,钱某同意并照做了。然而到了晚上,方某并没有出现,给出的借口一会儿是他人在老家,一会儿是房子被别人抢先购买了。钱某的客户要求退钱,但钱某已经联系不上方某了。 警方调查发现,被方某诓骗的受害人多达11人,手段如出一辙。其中有方某的客户,有方某的同事,还有不少是业界同行。其中,方某的老客户韩某,为购买一套热门房源转给他45万元,是单笔受骗数额最高的。 “他说同事手上有优质房源,有能力把房子签下来,签不成就退钱,我就相信他了。事实上,这套房子根本不是他同事的,是他自己虚构的。”受害人说。 “他每次都承诺3天左右就能把房子办理下来,3天过后就一直用各种理由让我等。”还有受害人反映,“号头费”交了之后方某以房子正在摇号、抓的严,房主母亲重病住院暂时签不了等理由一拖再拖,他们这才察觉情况不对。 在办案民警的强大攻势下,方某见事情败露,无奈之下选择了投案自首。 经查,方某今年26岁,大专毕业后去外省打零工,直到2020年才到合肥一家房产公司做房屋中介。据方某交代,因为刚开始做中介时,确实成功帮客户买到过心仪房源,所以客户认为他有这个实力,都比较信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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