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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如何规定原配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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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3 21:4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知道男女之间如果要成为夫妻的话一般是要去民政局进行登记手续的,相信大家都有听说原配夫妻这个词,那么对于原配夫妻是什么意思呢?下面就由上海婚姻律师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原配夫妻是什么意思
  原配夫妻就是指第一次结合一起并注册过受国家保护的一对夫妻,这里指的第一次就是两个人都是第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自愿,并且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自2016年1月1号起晚婚奖励取消)。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五条结婚自愿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法定婚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禁止结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结婚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互为家庭成员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婚姻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胁迫结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婚姻的无效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原配夫妻就是指第一次结合一起并且进行注册的夫妻,夫妻经过登记之后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希望大家明白。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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