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在我国是比较多的,而我国有些城市开展小产权房的整治工作,小产权房被认定属于违法建筑的,会对小产权房进行拆除,那么民法典买卖小产权房能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上海房产纠纷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买卖小产权房是否办理过户 小产权房属于没有合法的产权,所以买卖小产权房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哪些房屋属于小产权房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而小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的,所以不能办理过户登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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