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马来西亚联邦法院驳回前总理纳吉布在其被控挪用4200万林吉特(约合6900万元人民币)资金案上诉中纳入新证据的申请。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表示,新证据与此案无关。 资料图: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 据悉,纳吉布于2021年12月向法庭申请允许将新证据纳入其被控挪用资金案的上诉案中。 2020年7月28日,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宣判纳吉布被控7项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林吉特资金案控状罪名成立,分别是滥权罪名,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1亿林吉特;3项刑事失信罪名和3项洗黑钱罪名,各项罪名被判入狱10年。(总统记者 徐荃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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