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u-cn 发表于 2021-9-12 11:53:08

灵想空间BBS论坛用户服务条款

    欢迎您加入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参加交流和讨论,本站为公共网站,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号)》、《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自觉遵守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以下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网站用户 第三章言论规则第四章网站管理第五章版权声明第六章处罚原则第七章免责声明第八章其他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站命名为“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论坛命名为“灵想空间设计论坛”。第二条灵想空间设计论坛所有权、运作权均属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 第三条本站的管理维护由灵想空间设计管理团队负责。 第二章网站用户 第四条凡注册本网站用户均可成为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灵想空间设计论坛注册用户,拥有本站用户基本权限。用户通过完成注册程序并点击一下“同意”的按钮,这表示用户与本站达成协议并接受所有的服务条款,包括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对服务协议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如果您不接受,则及时取消您的用户使用服务资格。第五条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帐号(即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用户ID)的所有权归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用户完成注册申请手续后,获得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帐号的使用权。用户应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并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问题,并对问题发生所带来的后果,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不负任何责任。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网站禁止用户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本网站用户的个人资料受到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请求,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提供除外。第八条用户承诺对其上传或者发表于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的所有信息(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电影、表演和录音录像制品和电脑程序等)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用户违反本条规定造成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被第三人索赔的,用户同意全额补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用和律师费) 第三章言论规则 第九条本网站用户享有言论自由权利;并适度拥有修改、删除自己发表的文章的权利。第十条本网站用户不得在本网站发表包含以下内容的言论:(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任何包含对种族、性别、宗教、地域内容等歧视的;(6)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7)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8)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9)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10)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第十一条本网站用户在相关讨论区发表文章时,除遵守本条款外,还应遵守该讨论区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未经本网站管理员同意,禁止在本网站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第四章网站管理 第十三条本网站设定由管理员、超级版主、超级督察和版主组成的梯级管理体系。第十四条本网站管理员行使本网站全部站务管理职责和权力;管理员代表本网站官方立场,除管理员或由管理员授权的起其他各级管理人员以外任何本论坛管理人员及网友言论,由其本人承担,均与本网站立场无关。第十五条本网站内容监察工作由本网站管理团队监督负责。 第五章版权声明 第十六条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持有“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商标并在平面广告设计和计算机互联网领域享有与其相关的一切权利,此外,与“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相关的“灵想空间设计论坛、灵想空间设计数码、灵想空间设计扫图、灵想空间设计图片”等的所有权利,亦属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所有。其他公司及其个人在未得到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因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而致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权益受到损害的,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十七条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站内所有图片均由网友上传而来,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不拥有此类图片的版权。上述图片仅用于学习交流,如将其使用于商业目的,使用者需获得版权拥有者的授权,并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如因非法使用而致引起纠纷,一切后果均由使用者承担。第十八条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作为图片共享网络服务的提供者,对非法转载、盗版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但是当版权拥有者提出侵权指控并出示充分的版权证明材料时,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负有移除盗版和非法转载作品以及停止继续传播的义务。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对他人在网站上实施的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侵权行为人本人承担。1、在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发布作品的作者视为同意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就前款情况采取的相应措施。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在满足前款条件下采取移除等相应措施后不为此向原发布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包括因侵权指控不成立而给原发布人带来损害的赔偿责任。2、如果版权拥有者发现自己的作品受到侵权,请及时向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提交权利通知,并将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具体链接(URL)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发往153364819@qq.com。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7个工作日内移除相关涉嫌侵权的内容。第十九条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网站的版权文章、图片须符合以下规范:1、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和图片的出处为“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或“https://www.lx-kjsj.com/BBS/forum.php”。2、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或图片原作者的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原作出处“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或“https://www.lx-kjsj.com/BBS/forum.php”。3、任何文章或图片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六章处罚原则 第二十条本网站用户不得在本网站进行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网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在本网站进行任何破坏公共安全的活动,不得在本网站进行任何非法商业活动,不得在本网站进行任何破坏论坛公共秩序的活动,如有违反,论坛管理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一条本网站用户不得利用网站程序的BUG进行任何活动,如有违反,网站有权作出关闭其部分权限、暂停帐号使用直至删除帐号处理,同时网站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免责声明 第二十二条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二十三条本网站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二十四条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二十五条用户同意,对于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无需承担任何责任:(1)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2)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3)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向收费网络服务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 第八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五条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第二十七条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保留修改完善本条款的权利;第二十八条本条款自2021年8月6日正式颁布施行。                                                                                                                                               灵想空间设计BBS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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